近日,崇舜 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一、请说明:境外企业收购境内主体的交易对价、定价依据、税费缴纳等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外汇管理、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就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二、请说明:(1)你公司股权激励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你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参与企业股权激励的人员;以及入股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四次股权激励安排中保留10%给员工认购的设置原因、分配对象的确定依据、确定期限,分配对象中是否包含中国境内人士,未认购的股份最终授予人,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三、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从事业务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请核查境内子公司已建、在建及拟建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提供相关依据。 四、(1)请列表说明各境内运营实体的主营业务、在公司整体业务布局中的具体分工,获得相关业务资质情况;(2)请结合主要产品或业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行业地位、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经营模式和核心竞争力。 五、请说明你公司拟募集资金约1.73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你公司充实营运资金的合理性,是否有明确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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