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振付因涉及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瞭望的相关海事违法行为,被九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作出,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相关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
该处罚决定将对李振付的水上航行相关从业行为形成约束,督促其严格遵守内河航行安全操作规范,规避同类违法情形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被处罚人) | 李振付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130*******8878 |
| 违法案由 | 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0201013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九江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李振付,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10135-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130*******8878,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九江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振付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1日,法定代表人李振付,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香河县安头屯镇石辛庄村。
事件点评
本次九江海事局对船员李振付的违规航行处罚,是内河通航安全常态化监管的具体落地,警示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安全航速、规范瞭望的法定要求。该处罚虽为个人惩戒案例,也为关联航运经营主体敲响合规警钟,督促企业强化船员安全操作培训,规避同类通航风险,保障内河航运作业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