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彭松因涉及船舶、海上设施的实际状况与持有的证书、文书不符(2026版)相关违法行为,被八所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秩序管控、落实船舶合规运营要求的具体执法体现。
本次处罚决定作出后,涉事主体需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相应罚款,同时需按要求完成船舶及相关海上设施的合规整改,确保后续运营状态与所持证书、文书载明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将面临进一步的合规约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彭松 |
| 违法案由 | 船舶、海上设施的实际状况与持有的证书、文书不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1042000113-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205*******3893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八所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执法的涉事主体为彭松,其违法行为具体为船舶、海上设施的实际状况与持有的证书、文书不符(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1042000113-1-2,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4205*******3893,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八所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此类公示,也进一步提醒广大水上运营相关主体,需严格对照所持证书、文书要求维护船舶与海上设施状态,共同维护辖区海上交通安全稳定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彭松成立日期2019年4月2日,法定代表人彭松,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天竺路59号盛世北辰B区3幢30-4。
事件点评
本次海事部门针对涉事个人的合规处罚公示,明确指向船舶及海上设施实际状况与所持证书文书不符的违规情形,处罚严格依据现行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作出,警示相关航运从业者需严格核验船舶资质匹配性,强化日常合规运维,避免同类违规风险,保障海上航行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