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提高投资者回报,维护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定期对方案实施进展及成效进行阶段性回顾,按时发布了《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现将行动方案进展半年度评估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铸优势,精益管理促增长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1亿元,同比增长6.09%;归母净利润6.56亿元,同比增长583.26%;扣非归母净利润1.26亿元,同比增长54.54%。
2026年上半年,机器视觉作为智能制造核心感知基础设施,受益于深度学习、3D视觉及多模态感知等技术演进,检测精度与柔性制造适应能力显著增强,在消费电子、新能源、新型显示等高端制造领域渗透深度持续提升;具身智能等战略方向持续拓展,AI硬件检测等新场景加速涌现并获初步验证。光通信领域,光通信代理产品在AI算力建设驱动下取得较好进展,行业需求对公司下一代产品及解决方案形成积极带动。
此外,JAI收购完成后,公司构建了双向赋能机制:一方面,借助JAI在欧洲、北美、日韩等高端市场的成熟客户基础与品牌口碑,推动公司“视觉+AI”优势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海外渗透;另一方面,通过JAI的先进成像技术与全球化供应链资源,反哺国内技术平台升级与产品矩阵完善。这一布局不仅加速了业务国际化进程,更使公司具备了与国际龙头同台竞争的全局视野与全球交付能力,形成了国内机器视觉领域较为稀缺的全球化渠道壁垒与高端市场突破能力。
二、深耕沉淀结硕果,研发突破启新程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为核心,自主掌握核心科技,快速响应用户需求,推动业务持续发展。自成立以来,公司深耕于机器视觉领域多年,持续坚定在核心技术领域研发投入。公司构建了包括先进光学与计算成像、智能软算、工业视觉大模型以及精密自动化在内的底层技术平台,既支撑公司产品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实现规模化应用,又有效构筑了公司在机器视觉领域的技术壁垒,为公司基于“视觉+AI”技术进行跨领域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6年半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之(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截至2026年6月30日,研发人员68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5.13%;2026年上半年研发投入2.4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7.10%。2026年上半年,公司新增专利108项(含发明专利72项),软件著作权4项。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拥有专利1,003项(含发明专利556项),软件著作权311项。
2026年上半年,公司在既有成像能力基础上深化多维感知融合,推动2D/3D/XD视觉融合与多模态感知协同,通过光谱、光场等成像硬件与算法深度耦合,形成计算成像解决方案,显著增强信噪比、大景深及三维重建能力,使工业检测从“看得见”向“看得透、看得全”演进。算法层面,依托多模态工业大模型,构建覆盖3C、锂电等领域的应用算法矩阵,重点强化三大能力:一是小样本快速适配,实现分钟级现场收敛;二是复杂形态解析,覆盖曲面重建及断裂缺陷检测;三是成像与算法闭环自适应,实现参数全自动优化。推动视觉方案从单点定制向模块化、可复用演进。报告期内,围绕核心技术、核心平台的建设能力,公司新启动在研项目二十余项,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
三、回报股东重实质,市值管理稳预期
凌云光高度重视股东回报,致力于在保证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保持股东回报水平的长期、稳定、可持续,提升投资者获得感。2026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执行《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2026年上半年,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113,849.23元(含税),现金分红派发工作已于2026年7月完成。公司2025年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996,182.1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1,110,031.39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68%,不断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四次股份回购计划,报告期内回购股份953,157股,回购金额39,018,499.82元。
公司于2026年2月2日、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第二次回购计划回购的股票3,480,750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报告期内上述审议程序已实施完毕,回购注销程序已于2026年7月实施完毕。
2026年下半年,公司将持续为投资者创造价值,以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致力于实现业绩稳健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构建合理、可持续发展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为公司的长期繁荣和股东持续利益回报奠定坚实基础。
四、畅通渠道增互信,透明沟通促认同
2026年上半年,公司系统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提升资本市场沟通效能与价值传递能力。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密集举办多场策略会、路演及反路演活动,并携手招商证券有序开展“走进上市公司”系列活动,实现与机构投资者的高频深度互动。公司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创新性地首次举办双语业绩说明会,有效拓宽海外投资者沟通渠道,提升国际资本市场关注度。年度股东会期间,公司开通“一键通”参会服务,切实拉近与中小投资者的距离;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3分钟”活动,主动展示经营成果与发展价值,持续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信任感与信心。
在信息披露与传播方面,公司持续丰富可视化解读手段,针对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推出图文简报、短视频等多元形式,显著提升公告的可读性与传播效果。公司主要负责人带头参与投资者交流活动,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参与度与认同感,推动公司透明度建设迈上新台阶。同时,公司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拓展沟通渠道,不断深化与投资者的互动频次与互动深度。公司坚信,通过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必将进一步凝聚价值共识,为长期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五、完善治理建机制,规范运作增效能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深化公司治理建设,全面提升规范运作水平。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将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市场表现、考核结果等因素紧密挂钩,严格执行薪酬支付与追索扣回等规定,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关键少数勤勉尽责、规范履职。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与责任约束,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线上及线下培训,加强法律法规与业务能力学习,提升合规意识、责任意识与专业素养,切实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及董事的履职水平。此外还将持续完善内控与合规管理体系,结合监管政策更新与经营发展需要,动态优化内部控制制度与业务流程,强化风险识别、预警与应对机制,提升全流程合规管理与风险管控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治理保障。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49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6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对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编制《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无息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投资的议案》
为优化北京凌云光智能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智能”)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公司拟以持有的对凌云光智能人民币44,082.96万元债权向其进行投资。其中,4,800万元将向凌云光智能缴纳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39,282.96万元将计入凌云光智能的资本公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近年来,公司所处行业技术革新迭代显著加速,下游应用需求持续升级,公司部分机器设备更新换代周期缩短,实际使用寿命预计低于现行折旧年限,原有折旧政策已无法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变更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5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科创板2026年半年度人工智能
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9日(星期三)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2日(星期三)至9月8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ODoffice@lusterin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9日(星期三)15:00-17:00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科创板2026年半年度人工智能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9日(星期三)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姚毅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顾宝兴
独立董事:王琨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9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2日(星期三)至9月8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ODoffice@lusterin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
电话:010-5234 9555
邮箱:BODoffice@lusterinc.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52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无息借款转为对
全资子公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无息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投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凌云光智能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智能”)提供的人民币44,082.96万元的募集资金无息借款转为对凌云光智能投资。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8号)同意注册,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28.2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2,545.2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982.96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6年2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6〕6-1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关于调减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已完成对JAI 100%股权的收购,且相关置换工作已完成,项目已结项,本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6,982.96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三、本次投资事项概述
根据《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2024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购JAI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通过凌云光智能及全资孙公司SINGPHOTONICS SMART VISION PTE. LTD.以现金形式收购由JAI GROUP HOLDING ApS控制的JAI A/S的99.95%股权(其中4.38%为库存股)及少数股东持有的0.05%的股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凌云光智能提供合计不超过收购JAI公司股权交易价款总额即预计1.03亿欧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综上,凌云光智能是本次实施“收购JAI 100%股权”的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凌云光智能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JAI 100%股权”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6,982.96万元一次或分批向凌云光智能提供无息借款用于上述项目。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含36个月),后续将视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优化凌云光智能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公司拟以持有的对凌云光智能人民币44,082.96万元债权向其进行投资。其中,4,800万元将向凌云光智能缴纳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39,282.96万元将计入凌云光智能的资本公积。
本次投资完成后,凌云光智能的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仍持有凌云光智能100%的股权,凌云光智能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投资方案
公司拟以对凌云光智能提供借款形成的人民币44,082.96万元债权向其进行投资。相关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债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六、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对凌云光智能以债转股方式进行投资,可有效改善其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的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
2、本次投资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后续公司将持续完善全资子公司的治理结构,推动企业经营业绩良性发展。
七、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专项意见说明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以持有的对凌云光智能人民币44,082.96万元债权向其进行投资,该事项符合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促进凌云光智能的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同意以公司持有的对凌云光智能人民币44,082.96万元债权向其进行投资。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持有的对凌云光智能人民币44,082.96万元债权向其进行投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投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凌云光本次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投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