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东证新静界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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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披露了《市北高新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东证新静界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司与上海静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刘红共同投资设立上海东证新静界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2,500万元,占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的48.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东证新静界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临2026-025)。
二、本次对外投资要素变更情况
(一)对外投资要素变更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了修订后的《上海东证新静界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新《合伙协议》”),原有限合伙人刘红减资退出,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5,2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100万元。
本次变更前后,基金全体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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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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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伙协议主要内容的变更情况
认缴出资
变更前:
本基金在设立时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
变更后:
本基金在设立时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100万元。
本次修订后的《合伙协议》除以上内容变更外,无其他实质性条款变化。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有限合伙人变更事项符合合伙企业投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的出资金额、出资方式等未发生变化,签署新《合伙协议》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伙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的不确定性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合伙企业投资项目从接触、投资、退出,一般经历较长时间,投资计划可能推迟或延后,退出安排可能无法实施,从而增加投资的不确定性,存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延长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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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