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7日讯,深圳市华宝新能源(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327,证券简称:华宝新能)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10,743,406.10元,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据公告披露,华宝新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全额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本次置换的资金用途为募投项目相关人员薪酬支出,由于根据央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员工薪酬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支付,无法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因此公司先行使用自有资金账户完成相关人员费用支付,后续再以募集资金等额划转回自有资金账户,该操作完全符合银行结算监管要求。
记者梳理华宝新能过往相关募投置换安排发现,公司此前已两次审议通过同类置换事项,相关置换累计金额已超3200万元,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 审议会议时间 | 置换涉及的资金区间 | 置换金额 |
|---|---|---|
| 2024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人员薪酬 | 框架性授权定期置换 |
| 2026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董事会前6个月内自有资金预先支付款项 | 2141.75万元 |
| 2026年8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董事会前4个月内自有资金预先支付款项 | 1074.34万元 |
根据公告披露的操作流程,华宝新能已建立了完整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核算与置换管控机制:首先由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提前报备项目人员名单,相关人员薪酬统一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财务中心按月统计对应薪酬金额并建立明细台账,再按照募集资金审批流程定期从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定期向保荐机构报送相关明细,保荐机构可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置换全流程进行持续监督。
华宝新能方面表示,本次置换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人员费用支付的合规性,完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事项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该置换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操作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各项监管规定要求。目前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文件、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等备查文件已正式归档。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由AI大模型基于公开信息生成,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文中所有信息、数据及图表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决策依据,相关信息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