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658,证券简称:首航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续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审议程序。
据公告披露,本次注册地址调整系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原有注册地址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高新奇科技楼11层”,搬迁至“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70区创业二路526号科创大厦A栋2801”,邮政编码保持518101不变。
伴随注册地址的变更,公司拟同步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订前后对照情况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1 | 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 安街道兴东社区 67 区高新奇科技 楼 11 层;邮政编码: 518101 。 | 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 安街道兴东社区 70 区创业二路 526 号科创大厦 A 栋 2801 ;邮政编码: 518101 。 |
首航新能方面表示,除上述条款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所有条款及内容均保持不变。本次涉及的注册地址变更及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为推进后续落地,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最终变更及章程修订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内容为准。
目前,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同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投资者可自行查阅相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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