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记者 王思奕)8月27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珠海中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朴私募”)存在未如实向中基协报送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信息;管理的淄博朴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的问题。
广东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珠海中朴私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珠海中朴私募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广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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