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德精密(维权)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公告称,为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最新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正式启动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工作,本次修订内容覆盖董事任职资格审核、忠实勤勉义务细化、离职管理、董事会决策规范、董事会秘书权责界定等多个公司治理核心环节,相关修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备案文本以工商部门审核确认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对原有章程中涉及董事管理、董秘履职的多项规则进行了补全与细化,进一步扎紧上市公司治理的合规框架,具体修订对应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核心内容 | 现《公司章程》条款核心内容 |
|---|---|---|
| 1 | 明确董事任职禁止的八类情形,规定董事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的,公司直接解除其职务、停止履职,违反规定产生的选举委派结果无效 | 保留原有八类董事任职禁止情形,新增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需事前审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同步披露审核意见的要求;补充董事任职期间失格需立即停止履职,董事会需按规定及时解除职务,同时明确提名委员会需对在职董事任职资格持续评估,发现不合规情形及时提出解任建议 |
| 2 | 列明董事十项忠实义务,明确董事违规谋取商业机会、开展同类业务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报告程序,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并需赔偿损失,同时明确关联人交易的适用规则 | 在保留原有全部忠实义务条款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董事利用职务谋取商业机会、开展同类业务的披露要求,需充分说明原因、利益冲突防范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严格按章程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
| 3 | 明确董事六项勤勉义务,要求董事谨慎履职、保证定期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保留原有勤勉义务全部内容,新增董事、高管履职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董事会需主动采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明确董事需保证具备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
| 4 | 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董事离任后忠实义务、保密义务的持续效力,任职期间履职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 在原有离职管理规则基础上,新增公司需对离职董事开展专项审查,核查其是否存在未尽义务、未履行完毕承诺、涉嫌违法违规等情形 |
| 5 | 规范董事会会议出席委托规则,明确未参会也未委托代表视为放弃投票权 | 保留原有会议出席委托规则,新增董事审议董事会决策事项时,需充分收集信息,谨慎判断所议事项是否涉及自身利益、是否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材料是否充足、表决程序是否合法 |
| 6 | 原则性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事务 | 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细化其信息披露、会议组织、投资者关系与股东管理、合规与内部报告、履职保障五大类具体职权;补充董秘人选由提名委员会遴选审核后提交董事会聘任,明确董秘不得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其他职务时需明确区分职责保障独立履职精力,其任职、解聘、追责等严格按监管规定执行 |
据了解,本次章程修订是优德精密适配最新上市公司治理监管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补全各治理环节的操作细则,进一步强化董事履职的全流程约束,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法定权责边界,将推动公司治理架构的合规性与运行透明度进一步提升,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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