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鲁忠云因船舶进出港口相关重点管控水域时未落实安全航行要求的违法行为,被杨浦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指向船舶在进出港口、锚地或通过桥区水域、通航密集区等特殊敏感区域时,未按规定加强瞭望、保持安全航速,违反了海上航行安全的基础操作规范。
本次处罚决定落地后,相关主体的海事航行违法记录将同步纳入对应信用监管范畴,对其后续船舶航行相关业务办理产生合规警示作用。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鲁忠云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507-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2*******435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本次海事处罚的全要素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涉及的被处罚人为鲁忠云,对应违法案由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507-1-2,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2*******4352,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实施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该次处罚是海事部门强化重点水域航行秩序管控、压实航行主体安全责任的常规监管举措,也为广大船舶航行参与者明确了特殊水域航行的合规红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鲁忠云成立日期2017年8月30日,法定代表人鲁忠云,所属行业为农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小街街道永昌村委会五组。
点评分析
本次杨浦海事局对涉事个人鲁忠云的200元小额处罚,是海事部门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常规监管举措,警示船舶航行关键水域必须严守瞭望、安全航速规则,督促航运相关主体绷紧航行安全弦,对规范辖区通航秩序、防范小型航行风险具备明确的现实约束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