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朱延纯因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被广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针对海上航行秩序开展常态化监管的落地举措,相关违法主体已按要求履行处罚义务,该记录也将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朱延纯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208*******6233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12040309-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广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朱延纯,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12040309-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08*******6233,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广州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此类公示明确航行规则红线,也为广大海上航行从业者敲响合规操作的警钟,助力辖区海上通航环境安全有序运行。
事件点评
本次广州海事局对涉事个人朱延纯作出2000元罚款的海事行政处罚,是对船舶特殊管控水域航行违规行为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据现行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作出,合规性明确,也为航运相关主体划定了清晰的航行规则红线,督促相关从业者严格遵守各特殊水域航行要求,规避同类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