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
转自:嘉兴日报
■记者 朱弼瑜 通讯员 何云芳
本报讯 如果我在生活中遇到霸凌怎么办?总是忍不住顶撞大人怎么办?法官走进学校普法已经成为南湖区青少年普法的重要手段,这个夏天,南湖区法院凤桥法庭又创新了普法手段:请孩子们来信提问。
今年6月,南湖区法院凤桥法庭的法官们给凤桥镇中心小学的同学们上了一堂普法课,同时给孩子们发放了信纸,欢迎孩子们来信提出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暑假接近尾声,法官们整理了数十封来自孩子们的信。记者从中筛选出部分具有普遍代表性的问题,请凤桥人民法庭的法官叔叔、阿姨们给予回答。
“校园霸凌”是近年来广受关注的热点,但孩子打打闹闹又是常见的情况,那么这中间的“红线”如何分辨,又会涉及怎样的法律责任呢?在这次孩子们的来信中,不少信件都提及了这一话题。
“班级中有个同学被另一个同学打了,可是被打的同学没有跟老师说,打人的同学就更变本加厉了……”凤桥法庭法官李红平收到了这样一封信,他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向这位同学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
李红平法官表示,情节严重的“打闹”可能会演变为需依法处置的校园欺凌行为,而“放狠话”威胁他人也是有法律风险的。他建议,同学们遇到这样的情况要及时告知老师和家长,目击的同学可以悄悄向老师反映情况,而被打者则要注意保留伤痕、聊天记录等证据,要“对任何欺凌行为零容忍,对自己和身边同学负责”。
凤桥法庭副庭长王琳收到一位同学的来信,信中提问:“群殴违法吗?”王琳为孩子们划出了普通玩闹和群殴之间的分界线:如果大家开开心心做游戏,没人受伤,也没人不高兴,那是正常玩闹;但如果是好几个人约好时间地点,凑在一起去打某一个人,或者分成两帮人约着互相打架,带着怨气、抱着“教训对方”的心态动手滋事,这就是群殴,也叫聚众斗殴。
她明确告诫大家:在校园内即使全程不动手,只是去“凑人数”参与了群殴,不仅是严重的校园违纪行为,还可能触犯法律。
法官们介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施暴者即便未满16周岁,其监护人也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与教育管教责任,如果把人打成轻伤以上的严重程度,年满16周岁的同学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会留下伴随一生的案底。即便没到16周岁,公安机关也将予以严肃批评教育、依法训诫,情节恶劣的还要送入专门的矫治学校接受管教。
青春期情绪烦躁是很多家庭遇到的现实问题,也有孩子向法官提出了相关问题。
“我知道妈妈是为我好,却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会脱口而出顶撞父母,怎么办?”凤桥法庭法官助理刘一帆结合民法典,为大家带来了情绪管理的小建议,告诉小朋友“情绪管理是成长的第一课”,他建议小朋友们烦躁的时候先深呼吸十秒钟,再好好和家长沟通。
沉迷网络游戏,也是当下诸多家庭产生亲子矛盾的诱因。凤桥法庭法官助理朱雨青面对孩子“打游戏没出路吗?”的提问,作出了“打游戏不是完全没有出路,但沉迷打游戏一定没有好出路”的回答。她建议大家学会自律,将兴趣热爱转化为学习动力,踏实读书、认真求学,将来靠自己的本领,制作好玩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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