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3 证券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6-054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6年8月18日,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富煌钢构”)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巢湖市麓顺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麓顺运输”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合肥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和重整。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2、2026年8月25日,公司收到合肥中院送达的(2026)皖01破申226号《决定书》,合肥中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清算组担任富煌钢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目前,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债权申报通知(登录“https://pccz.court.gov.cn/”后输入“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即可查阅债权申报公告并下载债权申报指引及债权申报材料范本等),现将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
请富煌钢构申请人于2026年9月25日(含当日)前,根据临时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债权申报通知及债权申报指引的要求,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债权申报方式
因本案债权人数量众多,为节省债权人申报成本、提高申报及审查工作效率,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
债权申报指引及债权申报材料范本,请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并及时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若后续合肥中院裁定受理富煌钢构重整,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将无需另行申报,债权人与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就法律关系、债权金额、债权性质等的审查结果在重整程序中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利息的债权,后续重整程序中,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受理日。若债权人选择不在富煌钢构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程序中合肥中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富煌钢构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临时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本公告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四、风险提示
1、合肥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法院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将积极配合开展重整工作。如果公司能够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43 证券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6-055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巢湖市麓顺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麓顺运输”或“申请人”)以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钢构”或“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为由,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及重整的申请。2026年8月25日,合肥中院作出(2026)皖01破申226号《决定书》,决定启动富煌钢构预重整程序,指定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目前临时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已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重整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相关事项
为充分识别公司是否具备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能,为引进重整投资人及制定预重整方案提供依据,依据《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预重整工作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等规定,临时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富煌钢构成立于2004年12月16日,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743.SZ),注册资本为43,526.847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商业广场,经营期限为2004年12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769033274W,法定代表人为郑茂荣,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商业广场。公司属金属结构制造行业,经营范围为:承包境外钢结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各类建筑钢结构、交通市政钢结构、工业设施钢结构、建筑幕墙(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的研究、设计、生产、安装、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彩板、彩钢压型板、轻型墙板及各类门窗的生产、销售;木门、防火门、木制品、家具的生产、销售;货物运输;建筑、市政用混凝土预制构配件研制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预重整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说明
为明确选聘条件,临时管理人特制定选聘文件(详见附件内容)。参选机构应按照选聘文件的要求于2026年9月5日17:00前(以临时管理人收到材料时间为准)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临时管理人在收到全部报名材料后,将组织召开审计、评估机构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各参选机构。
选聘文件对各参选机构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选聘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临时管理人享有。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富煌钢构临时管理人
联系电话: 18856918986
联系邮箱:fhggglr@163.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大厦1楼
二、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合肥中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合肥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合肥中院将受理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如合肥中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合肥中院受理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但即使合肥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退市风险。
4、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1.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审计机构选聘文件
2.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评估机构选聘文件
3.参选意向书
4.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审计机构选聘文件
一、审计服务范围
1.对富煌钢构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截至审计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其明细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根据临时管理人要求开展资产调查、债权审查、预重整及重整涉税事项咨询工作。
3.根据预重整及重整工作需要、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对特定下属企业或特定事项出具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重整后模拟报表测算事项、拟剥离资产专项审计、内部往来债权专项审计等。
4.为预重整及重整事项相关财务会计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支持,根据要求出具相关备忘录。
5.根据偿债能力分析需要,对模拟破产清算假设下共益债务预测并出具共益债务预测报告。
6.协助临时管理人审查富煌钢构在预重整/重整期间提交的资金使用情况及资金使用计划;协助临时管理人完成待履行合同相关资金的审查工作。
7.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审计基准日后至重整期间发生的变动进行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8.根据富煌钢构预重整及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审计机构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二、参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三年以上,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出具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的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前20名。
3.2021年至今有参与上市公司重整或预重整案例经验。
4.能够派驻一支稳定团队在公司现场办公,并根据临时管理人/公司的需要随时调配人员。
5.参选主体不存在任何禁止服务等不能或者限制承接本次提供中介服务工作的情形。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目录。
7.不得转包、分包。
三、参选文件的编写
(一)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选聘文件,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二)参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参选机构介绍(包括参选机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参与破产案件相关工作经验、获奖情况等)。
3.服务方案(包括本项目工作计划和工作成果的完成时间等内容)。
4.报价方案(文件需加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价函、依据、费用收取时间等内容。注意:报价应当封顶且不能浮动,并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办公费等全部费用;需明确在预重整未能转入重整的情况下的费用安排。本项目后续可能增加重整主体,管理人有权要求参选机构继续为其他关联方重整案件提供服务,参选机构应就该种情况下的费用安排进行明确)。
5.承诺函(承诺无利益冲突、信息保密、不进行转包分包)。
6.参选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中介机构执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6)为大型企业重整项目或上市公司重整项目提供中介服务的证明材料(如有关项目信息需保密的,可进行脱敏处理);
(7)拟派出团队组织架构、人员名单及简历,职称证明,项目负责人与核心成员参与破产案件工作经验及其证明材料;
(8)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
(9)机构在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20的证明;
(10)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目录的证明;
(11)其他参选主体认为有必要提交的附件资料。
四、参选文件的准备、提交与撤回
(一)参选文件的准备
1.纸质版参选文件应当装订成册,全部文件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各封面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纸质版参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1份,副本7份);参选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3.所提交的纸质版参选文件均应制备电子版(扫描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参选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二)参选文件的提交
1.参选文件提交方式
有意向的参选机构应于公告期满前(即:2026年9月5日17:00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以临时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任一到达时间在公告期满前即可。电子版扫描发送至邮箱fhggglr@163.com,纸质版参选接收地址如下:
2.参选文件接收地址
联系人:王律师
电话:18856918986
邮箱:fhggglr@163.com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大厦1楼
为便于识别,寄送参选文件纸质版、发送电子版时,请注明“富煌钢构预重整中介机构参选文件一一中介机构名称”。
3.咨询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前,每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参选机构可联系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咨询相关事宜。
(三)参选文件的撤回
在公告期满前,参选机构可以撤回参选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撤回通知应加盖参选人公章。
五、评审会流程
临时管理人在收到全部报名材料后,将组织召开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选定相关机构并签订协议
评审会确定中选机构后,临时管理人将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选聘结果并备案,同时尽快与中选机构签订业务委托合同。中选机构应在中选后立即进场开展工作。
七、其他
本次选聘中介机构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特此说明。
附件2: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评估机构选聘文件
一、评估服务范围
1.对富煌钢构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进行调查核实,并分别以资产正常公平交易价格以及快速变现为假设前提进行价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2.对富煌钢构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梳理富煌钢构优先债权涉及的资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已设定抵质押的资产、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对应的在建工程以及融资租赁物等),对该部分资产所涉及的合同底稿、抵质押登记信息,变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优先债权涉及资产的评估结果,列明每项资产的评估价值,根据工作需要出具优先债权涉及资产的专项评估报告或评估明细表。
4.为预重整及重整程序中可能的资产处置提供支持,对处置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5.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配合完成财产调查工作。
6.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评估基准日后至重整期间发生的变动进行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7.根据富煌钢构预重整及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评估机构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二、参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三年以上,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等专业报告的资质,具有证券业评估资格。
2.2021年至今有参与上市公司重整或预重整案例经验。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机构名单》前20名。
4.能够派驻一支稳定的团队在公司现场办公,并根据临时管理人/公司的需要随时调配人员。
5.参选主体不存在任何禁止服务等不能或者限制承接本次提供中介服务工作的情形。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目录。
7.不得转包、分包。
三、参选文件的编写
(一)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选聘文件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参选机构介绍(包括参选机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参与破产案件相关工作经验、获奖情况等)。
3.服务方案(包括本项目工作计划和工作成果的完成时间等内容)。
4.报价方案(文件需加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价函、依据、费用收取时间等内容。注意:报价应当封顶且不能浮动,并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办公费等全部费用;需明确在预重整未能转入重整情况下的费用安排。本项目后续可能增加重整主体,管理人有权要求参选机构继续为其他关联方重整案件提供服务,参选机构应就该种情况下的费用安排进行明确)。
5.承诺函(承诺无利益冲突、信息保密、不进行转包分包)。
6.参选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中介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6)为大型企业重整项目或上市公司重整项目提供中介服务的证明材料(如有关项目信息需保密的,可进行脱敏处理);
(7)拟派出团队组织架构、人员名单及简历,职称证明,项目负责人与核心成员参与破产案件工作经验及其证明材料;
(8)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
(9)入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机构名单》的证明;
(10)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目录的证明;
(11)其他参选主体认为有必要提交的附件资料。
四、参选文件的准备、提交与撤回
(一)参选文件的准备
1.纸质版参选文件应当装订成册,全部文件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各封面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纸质版参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1份,副本7份);参选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3.所提交的纸质版参选文件均应制备电子版(扫描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参选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二)参选文件的提交
1.参选文件提交方式
有意向的参选机构应于公告期满前(即:2026年9月5日17:00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以临时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任一到达时间在公告期满前即可。电子版扫描发送至邮箱fhggglr@163.com,纸质版参选接受地址如下:
2.参选文件接收地址
联系人:王律师
电话:18856918986
邮箱:fhggglr@163.com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大厦1楼
为便于识别,寄送报名材料纸质版、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时,请注明“富煌钢构预重整中介机构参选文件一一中介机构名称”。
3.咨询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前,每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参选机构可联系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咨询相关事宜。
(三)参选文件的撤回
在公告期满前,参选机构可以撤回参选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撤回通知应加盖参选人公章。
五、评审会流程
临时管理人在收到全部报名材料后,将组织召开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选定相关机构并签订协议
评审会确定中选机构后,临时管理人将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选聘结果并备案,同时尽快与中选机构签订业务委托合同。中选机构应在中选后立即进场开展工作。
七、其他
本次选聘中介机构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特此说明。
附件3:
参选意向书
致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参选机构需明确报名审计机构或评估机构)选聘,并将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有关文件资料。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单位承诺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我单位联系方式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参选单位: (公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兹授权 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组织的【 】(明确审计/评估)机构选聘。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参加本次评审会议,处理与评审会议的相关事宜。
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本次评审会议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
3、处理与本次评审会议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不含签署委托协议书)。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