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盛夏路565弄54号(D幢)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欧新华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和代理人共95人,均为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为88734374股,均为普通股股东持有表决权数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75.4543%,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75.4543%。
本次会议公司在任董事7人全部列席,董事会秘书兰芳云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重大资产重组现金对价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股东类型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 普通股 | 88698609 | 99.9596 | 21759 | 0.0245 | 14006 | 0.0159 |
本次会议对5%以下股东的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 1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重大资产重组现金对价的议案》 | 498609 | 93.3071 | 21759 | 4.0718 | 14006 | 2.6211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晓恬、顾艳见证,律师出具结论意见显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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