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01328.SZ)发布公告称,公司独立董事谭旭明先生于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因其负责经营的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估值服务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谭旭明作为中科华经营管理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导致估值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存在严重缺陷,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公司表示,本次行政处罚涉及被处罚主体为谭旭明先生个人,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涉及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