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周邦荣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相关违法行为,被九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指向2026版海事监管规则中明确列明的船舶停泊值班人员配置违规情形,海事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的处罚决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船舶运营作业的资质核验、业务办理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周邦荣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0205012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25*******663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九江海事局 |
本次九江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周邦荣,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50127-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5*******6632,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九江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船舶停泊期间足额配备值班人员是防范内河水上安全风险的核心环节,相关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从业人员需严格遵守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杜绝同类违规行为发生。
天眼查数据显示,周邦荣成立日期2013年7月11日,法定代表人周邦荣,所属行业为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义乌市江东街道西赵村23号。
综合点评
本次九江海事局对涉事个人周邦荣的千元级处罚,属于内河船舶停泊值班合规类的常规监管警示,不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未对关联经营主体的日常运营、资质信誉及财务状况造成实质影响。该处罚也为相关航运从业者明确了内河停泊值班的合规红线,提醒从业者严格落实海事管理相关规定,规避同类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