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达因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违规行为,被佳木斯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指向船员履职过程中的核心值班纪律要求,相关违规行为直接违反了船员岗位操作的基本规范,海事部门依据对应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处罚决定。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船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全体在岗船员敲响了严守值班履职规定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李达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302206000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2308*******0130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佳木斯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船员李达,其违法事实为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3022060008-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2308*******0130,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佳木斯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达成立日期2016年1月8日,法定代表人李达,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藁城区九门乡周辛庄村。
综合点评
本次佳木斯海事局对船员李达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岗作出6000元罚款处罚,是海事监管依规履职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相关条款执行,对航运相关经营主体而言,可作为合规警示案例,督促企业强化船员在岗作业管理,规避同类违规引发的航行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