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周厚春因存在不遵守水上交通管制措施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宜昌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认定、处罚依据及处置内容,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水上通航秩序管控、落实通航安全监管要求的公开公示环节。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对水上交通参与主体形成明确的行为警示,引导各类水上作业及通行主体严格遵守交通管制相关要求,共同维护长江干线水上通航环境的安全有序。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周厚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227*******1013 |
| 违法案由 | 不遵守水上交通管制措施(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5203040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宜昌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周厚春,涉及的违法案由为不遵守水上交通管制措施(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52030402-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4227*******1013,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宜昌海事局。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严格落实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控要求的具体执法举措,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进一步强化水上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保障长江干线通航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周厚春成立日期2022年4月27日,法定代表人周厚春,所属行业为渔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孝南区毛陈镇双龙村8号。
综合点评
本次宜昌海事局对周厚春个人作出的2800元罚款处罚,系针对其个人不遵守水上交通管制措施的违规行为作出的独立行政处置,该处罚仅涉及涉事自然人个体,未关联任何市场主体的经营资质、业务开展与信用记录,不会对相关航运类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