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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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夏冬阳)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公告,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公告显示,此次对389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进行调整,另有3个项目因暂无合适保护单位不作认定。
根据《名单》,此次调整涉及民间文学、传统舞蹈、曲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等十大类别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调整后的保护单位涵盖各地文化馆、文物保护管理中心、艺术中心、研究机构及相关企业等多种类型。其中,暂无合适保护单位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分别是由北京市西城区申报的民族乐器制作技艺(京胡制作技艺)、由辽宁省沈阳市申报的建筑彩绘(传统地仗彩画)、由福建省福州市申报的咏春拳。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