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91 公司简称:众鑫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1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59,7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332,05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4,8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1,777,666.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754,383.47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9月1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8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结合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经审慎研究,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如下: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自2024年10月起,美国、加拿大相继对我国热成型模制纤维餐具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行业出口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相关产品国内产能消化造成较大压力。
为契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充分研判行业态势与市场需求变动趋势,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产品精准适配市场环境、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全面复盘与审慎评估。结合行业政策、市场格局及行业竞争态势的最新变化,公司需对项目技术改造方向、产品市场定位、产能建设规划等核心内容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使项目建设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市场竞争需求深度契合,保障项目未来投资效益,上述优化调整工作致使项目实施周期相应延长。
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与使用效率,维护公司战略落地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在严格遵循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进度、项目现阶段实施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期调整。
目前崇左众鑫一期项目已在建,但完工需要较长的时间,目前3万吨产能已经建成达产,余下3万吨正在建设过程中,来宾众鑫一期项目正在建设中。
四、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来宾众鑫一期)”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一)项目延期的必要性
自2024年10月起,美国、加拿大先后针对我国热成型模制纤维餐具产品启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叠加国际市场环境持续变动,行业外部不确定性显著增加,公司原有项目产能建设计划已难以完全适配当前市场经营环境。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与使用效率,维护公司战略落地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在严格遵循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进度、项目现阶段实施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期调整。
(二)项目延期的可行性
1、非美市场持续释放增量空间,为项目实施提供业务基础
2024年以来,公司对美国之外的市场销量持续上升预计后续仍具备良好增长潜力,为项目落地提供稳定的市场需求支撑。
2、扎实的研发实力与技术积淀,为项目实施提供业绩保障
公司依托自身技术优势,主营产品获得下游客户广泛认可,已在行业内构建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在细分应用领域形成相应业务规模与市场地位,为项目推进筑牢技术与业务根基。
3、广西地区具备甘蔗渣浆餐具生产得天独厚的成本区位优势
广西为国内核心甘蔗主产区,制糖产业产生的甘蔗渣资源供给充足,项目可就近获取核心原料,大幅降低原料运输成本,保障原料供应稳定可控,在原材料端形成显著的成本优势;同时区域已形成蔗渣制浆?纸浆模塑的配套产业集群,产业协同条件良好,有利于控制项目整体生产运营成本,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利的区位资源条件。
(三)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保持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推动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五、项目实施的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和“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来宾众鑫一期)”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虽然短期内,外部环境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但从长期看,项目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将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并对该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下游客户新产品需求变化,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公司本次“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来宾众鑫一期)”延期,仅涉及募集资金投入时间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公司现有生产、研发的能力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
因此,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和长远健康发展。
七、相关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0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延期到2028年9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来宾众鑫一期)”延期到2028年9月。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考虑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
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08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与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08月24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董事潘欢欢先生、韦俊国先生因在外工作参加线上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滕步彬主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朱建先生、副总经理董众望先生及内审部江云娟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本公司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55.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50元,共计募集资金67,733.2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4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25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77.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075.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82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不包括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30,0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三(三)2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及子公司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州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来宾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5个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在保证公司行业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不断扩充和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从而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详见附件一)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因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实施,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注销,因此原本由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变更为由公司实施。
本次吸收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存放于其名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转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6年5月18日办理完成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因美国及加拿大发起了双反调查,且受国际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来宾众鑫一期)”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将“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延期到2028年9月;将“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来宾众鑫一期)”延期到2028年9月。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附件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6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已于2026年6月30日申购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653825),起息日为2026年7月2日。
附件二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目前仍在建设中,尚未完全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