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城镇住房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城镇安居建设、促进居民住房改善、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近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公布,将于今年9月20日起施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时隔7年迎来重大修订。
覆盖更广泛、用途更丰富、服务更便捷、监管更严密……此次修订与人民群众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住房需求相契合,与灵活就业群体规模快速增长的就业结构变革相适应。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将进一步守护千家万户的“安居梦”。
从“买房专用”到覆盖住房消费全链条
《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之一,是拓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条例》的修订,与我国住房发展形势的趋势性变化息息相关。当前,我国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阶段,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人们的住房需求更加个性化、多样化。
“现行《条例》以支持购房为核心,装修改造、物业运维、适老化升级等存量住房提质场景未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急需根据民生需求变化,动态优化相关管理制度。”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陈杰认为,本次修改着力破解制度适配性问题,是适应新时代住房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各地围绕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持续展开探索。在北京,对自住住房进行装修装饰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增值税发票金额的50%计算提取额度;在上海,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月提取限额……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超过60个城市调整优化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释放住房消费潜力,保障民生福祉。
“缴存人群体多元、需求各异,其住房消费贯穿从租房、购房到装修改造、日常维护的完整周期,制度只有将全周期保障作为底层逻辑,才能使每一项举措都指向更高水平住有所居的目标。”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教授吴义东说。
灵活就业群体“愿缴能缴”
当前,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蓬勃发展,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2亿人。
在此背景下,《条例》修订的另一大亮点是扩大了制度覆盖面。新版《条例》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这一制度优化升级同样在多地先行探索的基础上形成。2021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在36个城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将不同行业的灵活就业群体纳入缴存范围。
来自新疆喀什的李悬从事装修设计行业,注册了个体工商户。从去年2月喀什地区试点施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始,便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至今已有一年半的时间。“以前想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存不了,现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范围也拓宽了,长远来看能给家里攒下一笔置换房屋的钱。”李悬说。
“《条例》的修改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了由试点探索向制度化、规范化推进的转型,从法规层面打通了‘愿缴能缴’的通道。”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认为,这夯实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法治基础,有利于降低灵活就业人员住房成本,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更好融入城市。
便民高效,放管协同
新版《条例》关注管理服务效能的提升,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
“在异地就业、跨城安居日益成为常态的背景下,有必要将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方面的实践探索上升为制度成果,助力劳动力自由流动,适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战略。”陈杰说。
新版《条例》还坚持数字便民,将数字化建设、流程精简变成法定要求。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审批时限由15日压缩至10日,取消单位进行核实、出具提取证明的环节,简化了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在优化服务的同时,新版《条例》还强化了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和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行为的风险防控,守住资金安全底线。要求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公积金领域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在吴义东看来,此次修改在拓宽资金使用渠道、提高使用效能的同时,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实现“放”与“管”协同推进、互为支撑。
“此次《条例》修改紧扣住房发展新阶段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从保基本向优结构、促品质转变的重要里程碑。”吴义东说。
上一篇:低空科技研学点亮“小候鸟”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