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披露旗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将与关联方乌海市浙蒙海热电有限公司开展蒸汽采购类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相关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莺妹女士按规定回避表决,最终以8票全票同意的结果顺利通过,且此前已获得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的事前审核认可,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浙蒙海热电,是由永太科技实际控制人王莺妹女士间接控制的企业,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则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截至2026年6月30日,这家热电企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567.93万元,净资产8001.62万元,2026年上半年尚未产生营业收入,当期净利润为-568.80万元,目前尚未正式投入运营,但已具备热力供应的交付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能够保障本次关联交易的顺利履约。
从交易细节来看,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的类别,交易内容为采购蒸汽,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的原则,后续还将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同步调整交易价格,具体的交易价格细节、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将在后续签署正式交易协议时最终确定。值得注意的是,此前2025年度内蒙古永太与浙蒙海热电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该笔2026年度的关联交易也尚未产生实际发生额,属于全新启动的日常关联交易安排。
本次披露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明细如下: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浙蒙海热电 | 采购蒸汽 | 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 | 不超过7000万元 | 0.00 | 0.00 |
从业务逻辑来看,本次关联交易的开展具备明确的经营合理性。内蒙古永太作为永太科技位于乌海的生产基地,稳定的蒸汽供应是化工类生产企业保障连续生产的核心要素之一,选择与具备区位优势的关联热电企业开展合作,能够为子公司的生产运行提供稳定的能源配套支撑,降低外部能源供应波动带来的生产中断风险。
从交易的公允性维度分析,本次关联交易完全采用市场化定价机制,交易价格与同期市场同类蒸汽采购价格保持一致,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操作空间。由于该类交易此前无历史发生数据,7000万元的预计额度是结合子公司2026年度的生产排程、蒸汽消耗测算得出的合理区间,后续实际发生额将在该额度范围内执行,不会超出获批的交易上限。
从独立性影响层面来看,本次关联交易仅涉及蒸汽这一类生产辅助物资的采购,永太科技整体的能源采购体系并未完全依赖该关联方,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原料供应、产品销售渠道均保持完全独立,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业务依赖,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续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作为浙蒙海热电投运后首批对接的核心客户,本次合作也能帮助关联热电企业快速打通下游需求渠道,推动其尽快实现正式运营,实现双方的协同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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