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14:40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锦龙大道2号4号楼3层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对应时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龚天保未能出席,经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黎丛兵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1人,代表股份63243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667%;其中现场投票股东10人,代表股份630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001%,网络投票股东111人,代表股份243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5%。中小股东出席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12人,代表股份243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7%;其中现场投票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11人,代表股份243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5%。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数据如下:
| 表决类型 | 同意股数 | 同意占比 | 反对股数 | 反对占比 | 弃权股数 | 弃权占比 |
|---|---|---|---|---|---|---|
| 总表决 | 63217265股 | 99.9586% | 18560股 | 0.0293% | 7640股 | 0.0121% |
| 中小股东总表决 | 217265股 | 89.2387% | 18560股 | 7.6233% | 7640股 | 3.1380%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备查文件包括《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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