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军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泰州海事局罚款1400元 海事航行合规需严守
创始人
2026-08-25 18: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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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高建军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违法行为,被泰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内河航行秩序监管、规范水上通行行为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水上航行参与者严格遵守内河航行规则,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引发水上通航安全隐患。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高建军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92010639-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24*******8452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5
作出处罚机关泰州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高建军,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639-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4*******8452,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高建军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高建军,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王店子镇。


综合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对自然人高建军的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个体航行行为的常规监管举措,与相关企业主体无直接关联。该处罚严格依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作出,警示航运相关从业者需严格遵守航路航行规则,规避同类违规风险,助力内河航运秩序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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