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日报)
转自:河北日报
河北启动蓝色金融标准试点试用
涉海项目有了专属“金融身份证”
本报讯(记者任国省)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岸带修复……这些涉海项目今后将获得更有力的金融支持。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联合省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河北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十部门印发《河北省蓝色金融标准试用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在全省启动蓝色金融标准试点试用。
《指引》结合河北海洋经济发展特色,主要围绕海洋节能降碳、海洋资源循环利用、海洋清洁能源、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五大支持领域,重点支持绿色船舶、海上风电、海水淡化、海洋牧场、绿色港口、海岸带修复等海洋项目,精准对接全省海洋产业融资需求,并鼓励拓展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绿色服务与绿色贸易相关金融业务。
围绕蓝色金融标准落地,《指引》从项目对接、产品创新、风险防控、专业支撑等四个维度系统部署。在项目对接方面,推动多部门共建动态蓝色金融项目库,规范项目入库评估与跟踪管理,畅通银企对接渠道。在产品创新方面,鼓励发展可持续挂钩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气象指数保险等特色保险产品,支持企业发行蓝色债券。风险防控方面,依托省级转型金融信息平台,规范海洋生态效益信息披露。在专业支撑方面,强化金融机构专业能力建设,开展蓝色金融能力提升培训,探索数字化赋能蓝色金融业务。
为确保标准试用取得实效,《指引》建立由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金融政策与海洋产业政策、生态保护政策、财税政策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支农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将蓝色金融相关指标纳入河北省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估体系。组建蓝色金融标准试用专家库,为金融机构提供智力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将持续发挥牵头统筹作用,会同各相关部门扎实推进蓝色金融标准落地实施,持续引导金融资源向渤海生态保护、海洋绿色产业集聚,以高质量蓝色金融服务统筹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海洋产业升级与沿海地区民生改善,为全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金融支撑。
上一篇:影院“午休服务”是多赢之举
下一篇:今起三天北京都将有雷阵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