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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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4日讯 (记者 杨威)据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向各盟市(含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税务局发布通知,通报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乌海市海南区教育发展基金会等13户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2026年第一批)。
据悉,这13户非营利组织,注册地或常设办公地涉及呼和浩特、乌海、包头、鄂尔多斯、通辽、赤峰等地。通知明确,上述13户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6年至2030年(指税款所属期)。
通知要求,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后续管理,正确区分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并按规定分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