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14:00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对应时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出席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9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00455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919%;其中现场投票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8311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248%;网络投票股东179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2143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67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7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967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9%,全部为网络投票参与,现场投票中小股东人数为0。公司董事及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回避股数(股) | 回避比例 | 表决结果 |
|---|---|---|---|---|---|---|---|---|---|---|
|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699714110 | 99.89% | 347831 | 0.05% | 393200 | 0.06% | 0 | 0.00% | 审议通过 |
|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16226668 | 95.63% | 347831 | 2.05% | 393200 | 2.32% | 0 | 0.00% | - |
注:总表决情况的比例为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的比例为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杨君珺律师、赵茹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备查文件包括: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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