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临时股东会审议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同意比例99.95%
创始人
2026-08-24 17: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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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08月24日14:30在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5000号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08月24日对应时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冬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6人,代表的公司股份数为125,920,4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7687%。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人,代表的公司股份数为123,413,8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15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4人,代表的公司股份数为2,506,6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125%。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4人,代表的公司股份数为2,506,6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12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形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亭亭、张婷对本次临时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类型 股份数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同意 125,852,135股 99.9457%
反对 59,847股 0.0475%
弃权 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0.0068%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类型 股份数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同意 2,438,285股 97.2734%
反对 59,847股 2.3875%
弃权 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0.339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结论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备查文件为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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