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9日凌晨4时11分许,在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208乡道高速公路桥底涵洞路段,当事人王某某(男,19岁)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沿乡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至涵洞路段时,车辆正前部位与梁某某(男,84岁)驾驶的已停稳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左后侧发生碰撞。
碰撞发生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对梁某某进行抢救,但梁某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经海口交警初步调查,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酒精含量为0mg/100mL,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确保安全距离。记者 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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