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8月17日,有网友通过问政四川提问,四川广安岳池县县城小学老师拒绝告知家长考试成绩,是否过度“双减”?详情如下:
问政四川网友提问:
本人为岳池县小学学生家长,目前岳池县城部分小学落实双减考试评价政策存在过度执行问题:学校仅向家长提供A/B/C/D等级,当家长私下单独向班主任、科任老师申请了解孩子各科原始考试分数、查阅考试试卷时,遭到拒绝。
经常出现这种现象,一个班50个人,A等级就有48个,这种考试评价方式过于含糊,家长对学生在校学习结果并不了解。
根据教育部令第50号《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政策本意是禁止公开全班成绩、禁止排名攀比,并非剥夺监护人知晓自家孩子成绩、查看试卷的权利。等级评价可以作为对外统一输出方式,但不能以此完全封锁家长获取具体分数、错题学情的渠道。
本人诉求:1.恳请岳池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对辖区小学开展政策纠偏,厘清政策边界:严禁学校公开全班成绩、排名;同时保障家长一对一私下了解自家孩子具体分数、查阅试卷的法定知情权。2.请指导学校老师,家长单独咨询时,一对一向家长反馈孩子原始分数、错题情况,不通过家长群集体发布成绩。3.盼书面或电话给予办理回复。
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回复:
经核实,我县个别学校在考试结果反馈中确实存在以等级评价为由、拒绝家长一对一了解孩子原始分数和查阅试卷的现象,等级划分也存在过于集中、诊断功能弱化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其一,立即开展政策纠偏。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将于近期印发专项通知,组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考试评价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明确要求各校严格厘清政策边界: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开全班学生成绩、排名;严禁以“双减”或等级评价为由,拒绝家长一对一了解自家孩子成绩、查阅试卷的合理诉求。
其二,规范一对一成绩反馈机制。要求各校建立健全家长一对一学业告知制度。家长单独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咨询时,教师应一对一、面对面或通过私信方式,如实告知孩子各科原始分数、错题情况及学业短板,提出针对性辅导建议;家长提出查阅试卷需求的,学校应予以安排,可采取到校查阅、教师拍照私信发送等方式,不得无故拒绝。
其三,优化等级评价标准。指导各校科学合理设置等级划分比例,避免等级过于集中导致评价失真,切实发挥等级评价的诊断功能,让家长通过等级也能大致了解孩子的学业水平区间。
其四,加强政策培训与督导。组织校长、教师深入学习考试评价相关法规和文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防止“一刀切”和过度执行。将考试评价政策执行情况纳入学校办学行为督导和年度考核,对违规公开成绩排名或过度封锁成绩信息的行为及时纠正。
图为“问政四川”网站截图。来源|成都日报、问政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