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信息显示,在2026年8月21日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中,标称贵州省仁怀市喜中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并同址销售的云杉泉包装饮用水,被列入本次饮料类监督抽检的不合格产品名单。该批次产品亚硝酸盐指标超出国家标准限值,相关情况已纳入市场监管部门后续核查处置范畴,涉事企业需按规定完成风险排查与整改工作。
本次抽检覆盖全国多品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针对饮料类中的其他类饮用水开展专项抽样检测,由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承担本次不合格样品的检验工作,相关不合格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旨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 项目 | 详情 |
|---|---|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贵州省仁怀市喜中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 |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喜头镇中心村红旗组 |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贵州省仁怀市喜中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 |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喜头镇中心村红旗组 |
| 样品名称 | 云杉泉包装饮用水 |
| 规格型号 | 18.9L/桶 |
| 商标 | / |
| 生产日期 | 2026-04-21 |
| 保质期 | 一个月(建议上机10天内饮完) |
| 不合格项目 | 亚硝酸盐(以NO₂⁻计) |
| 检验值 | 0.016mg/L |
| 标准值 | ≤0.005mg/L |
本次通报涉及的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显示,涉事产品的标称生产主体与被抽样主体均为贵州省仁怀市喜中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两处地址均位于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喜头镇中心村红旗组,样品为18.9L/桶规格的云杉泉包装饮用水,未标注相关商标,生产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产品标注保质期为一个月,同时提示建议上机10天内饮完。经检验,该批次产品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以NO₂⁻计),实测检验值为0.016mg/L,远超国家标准规定的≤0.005mg/L的限值要求,该样品属于饮料分类下的其他类饮用水,由具备法定资质的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完成本次检测工作。
天眼查数据显示,贵州省仁怀市喜中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6月23日,法定代表人张国勋,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喜头镇中心村红旗组。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张正华 | 50% | 100 | 2044-12-31 | - |
| 2 | 张国勋 | 50% | 100 | 2044-12-31 | - |
综合点评
本次旗下云杉泉18.9L桶装包装饮用水被检出亚硝酸盐超标,直接暴露出贵州省仁怀市喜中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全流程的品控漏洞。作为产销同址的饮用水生产主体,该问题将直接冲击本地消费者对其产品的安全信任,若未及时完成全链条整改,后续将直接影响其核心桶装水业务的市场存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