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6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直指深圳市中金岭南期货有限公司存在多项合规漏洞,对分管经纪业务总部的副总经理黄先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监管查明的违规事实显示,中金岭南期货暴露的合规问题覆盖业务操作、内部管控多个维度:个别从业人员违规将非居间人开发的客户调整至居间人名下,以此套取居间人佣金分成;在部分客户开户环节,存在向客户提供反洗钱、开户回访问卷答案的违规情形;同时公司未对从业人员市场开发行为建立有效监控机制,相关营销活动管理制度存在明显缺失。
上述行为已违反《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监管认定,黄先宁作为公司分管经纪业务总部的副总经理,是对前述违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条、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出具警示函的监管决定。
深圳证监局同时告知当事人相关救济权利:若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本次监管措施涉及的违规对应条款如下:
| 违规所属法规 | 涉及条款内容 |
|---|---|
|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 |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
|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 | 第四条、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
近年来期货行业监管持续聚焦分支机构及业务一线合规管控,此类涉及客户开户流程、居间人管理、营销行为监控的违规事项,也是日常现场检查的重点覆盖领域。本次监管警示也为期货经营机构的经纪业务条线合规管理敲响警钟,督促相关机构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全流程行为管控。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由AI大模型基于公开信息生成,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文中所有信息、数据及图表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决策依据,相关信息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上一篇:数码视讯关联交易解读:2026年预计总额度调增至3000万元
下一篇:纽威股份A股股东户数减少1418户降幅8.22%,流通A股户均持股4.79万股增幅8.95%,户均持股市值240.75万元增幅1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