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鸿泰运输有限公司因船舶未按规定开展自查被南京海事局罚款1000元 海事监管严抓船舶自查合规
创始人
2026-08-21 12: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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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宿迁市鸿泰运输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相关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辖区内航运企业进一步规范船舶日常安全管理流程,及时补齐船舶自查环节的管理漏洞,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宿迁市鸿泰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905X
违法案由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12010301-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1
作出处罚机关南京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主体为宿迁市鸿泰运输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事由为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10301-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9132*******905X,本次处罚的裁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宿迁市鸿泰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4月12日,法定代表人范国祥,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3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宿迁市发展大道至宿迁闸段(配件综合楼)C109。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
1范国祥60%302029-06-30-
2刘志云40%202029-06-30-


点评分析

宿迁市鸿泰运输有限公司此次仅因船舶未依规开展自查或留存记录被南京海事局罚款1000元,属于金额较低的轻微合规警示,未触及核心运营资质红线,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日常营收无实质负面影响。该处罚可督促公司补全船舶安全管理流程,完善合规细节,规避后续更严重的海事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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