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0日,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首创环保,证券代码:600008)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相关投资议案,同意子公司深圳前海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前海首创”)投资建设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垃圾焚烧供热供汽项目,同时全资设立项目运营主体公司,进一步拓展固废资源化利用的市场化新路径。
据公告披露,本次投资的延津县垃圾焚烧供热供汽项目总投资额达25415万元,垃圾处理规模为500吨/日,项目将采用企业自建自营模式推进,运营期为29年,收入来源主要为供汽收入与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生产高品质蒸汽25万吨,将有效填补新乡延津区域的蒸汽供给缺口。
此前首创环保在新乡区域的固废业务已积累了成熟的运营基础:2023年公司子公司新乡市首创环境能源有限公司运营的新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完成对外供汽改造后,经营表现良好,周边蒸汽用户规模持续扩大。本次新项目落地后,可直接复用一期项目的现有公用设施与运营团队,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保障延津先进制造业园区实现全年不间断稳定供汽,匹配未来数年园区新增投产企业的用汽需求。
为推进项目落地,前海首创将出资7625万元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延津县首创供热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作为专属运营主体,持有其100%股权,该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主营业务涵盖垃圾处理与供热供汽相关业务。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与关联交易。
本次项目核心投资相关核心参数如下:
| 项目相关指标 | 具体内容 |
|---|---|
| 项目总投资额 | 25415万元 |
| 日垃圾处理规模 | 500吨 |
| 年预计蒸汽产能 | 25万吨 |
| 运营期时长 | 29年 |
| 新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 7625万元 |
| 前海首创持股比例 | 100% |
首创环保方面表示,该项目是公司固废板块落实“十五五”战略导向的关键创新实践,打破了传统垃圾焚烧项目高度依赖政府特许经营、财政兜底、电网统购统销的固有发展路径,推动固废项目经营模式从传统面向政府端(To G)为主,向面向产业客户(To B)的市场化模式迭代升级。项目投运后将进一步强化工业园区综合服务供给能力,支撑集团打造“固废处置+资源化高效利用”一体化业务矩阵,也将为地方“无废城市”建设输出可复制的实践样板。
针对投资者关注的项目风险,公司提示本次项目核心风险点为垃圾量与供汽稳定性风险。目前项目已提前完成相关资源储备:项目所在地周边各类垃圾填埋场、污泥及工业垃圾量充足,已与多个产废单位达成垃圾处理合作意向;同时项目位于新乡市核心制造业集聚区内,已与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和新乡市经开区市政蒸汽管网运营方达成供汽合作意向。后续公司还将通过与多家产废单位签订处置协议锁定处置规模、搭建收运体系管控源头渠道,以及与市政蒸汽管网签订中长期趸售供汽协议、通过预收蒸汽款和收取保证金平抑用汽波动等方式,保障项目运营稳定性,改善项目现金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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