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文焕主持。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人,代表股份72,014,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8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71,547,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0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3人,代表股份466,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3%。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人,代表股份5,542,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5,076,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7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43人,代表股份466,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3%。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回避股数 | 回避比例 | 表决结果 |
|---|---|---|---|---|---|---|---|---|---|---|---|
| 1.0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项目贷款授信担保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71976664 | 99.9481% | 35480 | 0.0493% | 1900 | 0.0026% | 0 | 0% |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
| 1.0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项目贷款授信担保的议案》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5504798 | 99.3255% | 35480 | 0.6402% | 1900 | 0.0343% | 0 | 0% | - |
本次会议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刘从珍、张梅林律师进行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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