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朱正派因涉及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明确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8月20日正式生效。该处罚记录将对涉事船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评价产生直接影响,督促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水上航行操作规范。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朱正派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6033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3*******7417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涉事主体为朱正派,其违法行为属于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相关情形,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60331-1-1,最终处罚结果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3*******7417,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相关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水上通航秩序监管,引导全体船员严格落实操作规范,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船员朱正派的违规操作处罚,是对水上航行操作规范的明确警示,督促船员严格落实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则,强化一线从业者的合规意识,从操作端降低水上通航及船舶污染风险,维护辖区水上航运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