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沛县航联运输有限公司因涉及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瞭望的相关内河航行违法行为,被南通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32010102-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的信用评级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沛县航联运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272C |
| 违法案由 | 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3201010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通海事局 |
本次南通海事局公示的沛县航联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项,明确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272C,违法事实为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32010102-1-1,最终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决定,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南通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内河航行相关违法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辖区航运企业严格落实内河航行安全操作规范,筑牢内河通航安全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沛县航联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9月10日,法定代表人刘海峰,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沛县张寨镇镇南街原交管所院内。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刘海峰 | 65% | 195 | 2013-04-23 | - |
| 2 | 刘艳 | 35% | 105 | 2013-05-15 | - |
事件意义点评
沛县航联运输有限公司此次因航行合规瑕疵被南通海事局处以2000元罚款,虽单笔处罚金额较低,不会对公司当期营收、现金流造成明显冲击,但属于海事监管层面的合规警示,若后续同类违规重复发生,或将影响企业航运资质核验与信用评级,需及时补全航行操作规范,规避后续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