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程敬勇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泰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严格依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所有处罚流程均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相关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
本次处罚将对涉事当事人的水上航行合规记录产生相应影响,提醒所有水上交通参与主体严格遵守航行规则,保障内河通航秩序与航行安全。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程敬勇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1063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24*******877X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0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明确:被处罚人为程敬勇,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637-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4*******877X,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该公示信息的公开,也进一步强化了内河通航领域的合规警示作用,引导各类水上航行参与者自觉遵守航行规则,共同维护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天眼查数据显示,程敬勇成立日期2005年9月14日,法定代表人程敬勇,所属行业为卫生,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宁阳县城县教育局东100米路南。
事件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对自然人程敬勇作出的1200元航行违规处罚,仅针对涉事个人的单次航行违法情形,与相关市场主体经营无直接关联,不会对任何企业的正常运营、合规资质及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属于内河海事领域常规的个体合规警示类监管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