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有收因船舶进出港口相关重点管控水域时未落实瞭望与安全航速要求的违法行为,被杨浦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明确指向2026版海事监管规则中列明的船舶航行违规情形,相关处罚决定已完成法定告知流程,具备完整法律效力。
本次处罚针对的航行违规行为直接违反了海上航行安全的基础操作规范,涉事主体需按要求按期缴纳罚款,相关违规记录也将同步纳入海事航行主体信用监管范畴。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张有收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608-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2*******4357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0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被处罚人为张有收,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608-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2*******4357,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
事件点评
本次杨浦海事局对涉事个人张有收作出200元小额处罚,是严格落实2026版海事航行监管规则的具象举措,以低额度惩戒强化船舶航行关键水域的瞭望、安全航速合规意识,也为航运相关主体明确了海上交通安全法的执行边界,警示相关从业者严守航行操作规范,规避航行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