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披露2026年8月修订后的全新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全流程规则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优化,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完善股东权益保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等核心机制,为企业合规稳健运营筑牢制度基础。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清晰载明了公司核心基础信息,作为2000年6月28日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佛慈制药2011年12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目前注册资本为51065.7万元,股份总数达51065.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发起人兰州佛慈制药厂持股31471.37万股。
针对不同层级的决策权限,本次章程修订进一步细化了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权责划分,对重大投资、资产处置、对外捐赠、间接融资等事项的审批阈值作出明确界定:
| 决策主体 | 事项类型 | 审批阈值标准 |
|---|---|---|
| 股东会 | 境内单笔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10000万元及以上 |
| 股东会 | 单笔境外/非主业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 |
| 股东会 | 年度资产减值/报废/处置 | 累计金额超过5000万元 |
| 股东会 | 单笔对外捐赠/赞助 | 金额200万元以上 |
| 股东会 | 单笔间接融资 | 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 |
| 董事会 | 境内单笔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不含本数) |
| 董事会 | 单笔境外/非主业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下 |
| 董事会 | 年度资产减值/报废/处置 | 累计金额超过2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本数) |
| 董事会 | 单笔对外捐赠/赞助 | 金额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不含本数) |
| 董事会 | 单笔间接融资 | 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至20%(不含本数) |
| 总经理办公会 | 境内主业单笔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小于5000万元 |
| 总经理办公会 | 年度资产减值/报废/处置 | 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
| 总经理办公会 | 单笔对外捐赠/赞助 | 金额100万元以下 |
| 总经理办公会 | 单笔间接融资 | 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 |
在公司治理机制方面,新版章程进一步强化了党组织的法定地位,明确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将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保障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针对股东权益保护,章程细化了中小股东权利行使路径,明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同时完善了累积投票制规则,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保障中小股东的提名权与表决权。
在利润分配机制上,新版章程延续了稳定持续的分红政策,明确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同时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设定差异化现金分红最低比例,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权益。
此外,本次修订后的章程还对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法定代表人权责、股份回购规则、内部审计独立性等内容作出了进一步细化规范,整套制度体系完全符合现行《公司法》《证券法》及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将为佛慈制药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大型医药企业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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