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运钢因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被黄浦海事局罚款300元 涉海上交通安全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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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 17: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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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运钢因涉及船舶旗帜使用违规行为被黄浦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或者违法悬挂其他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2026版),海事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相应处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产生合规校验层面的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王运钢
违法案由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或者违法悬挂其他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032000174-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209*******6117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19
作出处罚机关黄浦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王运钢,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或者违法悬挂其他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32000174-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209*******6117,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黄浦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船舶旗帜悬挂属于海上航行的合规硬性要求,相关航运从业者需严格遵守国旗悬挂相关管理规定,避免因违规行为影响自身航行资质与信用记录。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运钢成立日期2021年3月1日,法定代表人王运钢,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文昌路街道南关文泉巷25号。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黄浦海事局对涉事主体作出300元罚款的公示,属于船舶旗帜合规类的轻微行政处罚。该处罚警示相关航运主体需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船舶旗帜悬挂的硬性要求,及时排查运营环节的合规疏漏,避免因细节违规影响日常航运作业秩序,维护海上航行的合规性与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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