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韦有林因涉及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相关违法行为,被珠海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强化水上作业合规管控、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的常规公示动作。
本次处罚针对船员违规操作船舶的行为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相关违法记录将同步纳入涉事船员的海事信用监管范畴,对其后续水上从业资质核验、作业权限审批等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韦有林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3202033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4*******3033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9 |
| 作出处罚机关 | 珠海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自然人韦有林,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32020337-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4*******3033,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珠海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完整的处罚信息,也为广大水上从业人员明确了合规操作的红线边界,引导船员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与污染防治相关操作规范。
天眼查数据显示,韦有林成立日期2002年1月11日,法定代表人韦有林,所属行业为居民服务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东兰县内流动。
事件点评
本次珠海海事局对船员韦有林的违规操作处罚,是海事监管部门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与船舶污染防治规则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明确警示相关航运从业者需严格依规操纵管理船舶,也为关联航运企业强化船员合规培训、规避同类操作风险提供了明确的合规参照,助力水上航运作业安全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