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桂平市永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2026版),被广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规行为直接影响涉事船舶的航行合规性,也对企业后续海事作业资质核验产生相应约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桂平市永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K74W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1204034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广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桂平市永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5*******K74W,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未按规定开启船舶航行安全、保安及防治污染相关的配套装置并持续完成显示和记录,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12040341-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广州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此类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航运企业落实船舶航行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辖区水上通航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桂平市永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黄永飞,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西山镇大起村2队郁江东路31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黄永飞 | 60% | 30 | 2028-04-02 | 2018-04-09 |
| 2 | 彭志琼 | 40% | 20 | 2028-04-02 | 2020-02-26 |
事件点评
本次桂平市永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因未依规开启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装置被海事部门罚款2000元,属于单笔金额较低的常规行政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违规红线,不会对企业日常航运经营、资质存续造成实质性冲击。但该处罚会被纳入企业海事信用记录,后续需强化航行合规管理,避免因同类违规影响后续业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