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相关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169号汉威国际传感器产业园7号楼1301会议室,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任红军担任主持人。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6,710,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27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数73,986,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9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3人,代表股份数2,724,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9%。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47人,代表股份数为6,712,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0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3,988,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3人,代表股份数2,724,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回避股数(股) | 回避比例 | 表决结果 |
|---|---|---|---|---|---|---|---|---|---|
| 总表决情况 | 76525386 | 99.7586% | 124100 | 0.1618% | 61100 | 0.0797% | 0 | 0% | 通过 |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6527350 | 97.2410% | 124100 | 1.8488% | 61100 | 0.9102% | 0 | 0% | 通过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卢伟东律师、徐嘉惠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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