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康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罚款3000元 内河航行合规底线不容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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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7: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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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胡康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清晰列明了违法事实、处置依据与具体处罚内容,是海事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内河航行秩序监管要求的公开举措。

本次处罚决定要求当事人胡康缴纳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作业资质核验、航行活动合规性审查产生相应的约束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胡康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12050423-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622*******2813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18
作出处罚机关南京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人为自然人胡康,其涉及的违法事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50423-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622*******2813,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是南京海事局。本次处罚公示也进一步提醒内河航行相关从业者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环境的安全有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胡康成立日期2007年9月4日,法定代表人胡康,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琊川外环路。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个人胡康的航行违规处罚公示,是内河海事监管落地执行的具象体现。严格依规处置未按规定航路航行的行为,既对当事主体形成合规警示,也向内河航运全场景传递明确监管导向,督促所有航运参与者主动锚定航行规则红线,助力内河通航秩序规范化升级,夯实内河航运的安全运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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