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麦泽文因涉及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宁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针对船舶航行安全合规开展的常态化监管举措,相关处罚信息已按规定完成公示。
该处罚记录将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从事相关船员任职相关业务的信用评价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麦泽文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1202001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1*******3911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8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宁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明确:被处罚人为麦泽文,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12020018-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1*******3911,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宁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提示相关航运从业者需严格落实船舶安全管理各项要求,严守适航、适任相关合规底线,共同保障水上航行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麦泽文成立日期1996年6月12日,法定代表人麦泽文,所属行业为住宿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清远市清城竹仔园北五座(华冠车场对面)。
事件点评
本次南宁海事局对涉事船长麦泽文的处罚,是针对船员未落实船舶适航、配员及值班合规要求的常规监管举措。该处罚警示航运相关主体需严格遵照《船员条例》等法规筑牢航行安全底线,强化船员合规履职意识,避免因人为疏漏引发航行安全隐患,保障航运运营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