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刘岱明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认定与处置内容,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8月18日正式生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意味着涉事人员需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相应罚款,同时其内河航行相关的合规记录也将同步纳入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后续相关航行作业的合规核验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刘岱明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1040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210*******487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8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刘岱明,对应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10400-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10*******4872,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示所有内河航行相关从业者,需严格遵守航路航行规则,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与航行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刘岱明成立日期2003年2月26日,法定代表人刘岱明,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宾川县平川镇平川街。
事件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涉事主体未按规定航路航行的2000元罚款公示,是内河海事监管合规落地的常规案例,警示航运从业者严格遵循内河航行规则,主动对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规范航行行为,规避同类合规风险,保障内河航运通行秩序与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