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公安机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贵州公安始终保持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侦破了一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依法打击了一批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犯罪分子和团伙,有效震慑了各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贵州公安公布3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案例一:铜仁印江县陈某某等人非法狩猎案
2025年9月,铜仁市印江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人在禁猎期进入印江县禁猎区,利用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野猪及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小麂。
案例二:黔西南晴隆县马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2025年9月,黔西南州晴隆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经查,2025年1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等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在晴隆县某乡镇盗采锑矿20余吨,涉案金额22万余元。
案例三:遵义湄潭县梁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6年2月,遵义市湄潭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经查,2025年12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等人多次在湄潭县某河段采用电捕方式实施非法捕捞,涉案渔获物400余公斤。
记者:杨云婷
一审:杨云婷
二审:李柏杉
三审:李铁流
上一篇:贵州新蒲新区:辣椒采摘加工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