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胡德怀因所属船舶配员不符合安全要求被南通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涉事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8月17日正式出具,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该处罚将直接记入涉事主体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船舶营运相关资质核验、作业审批等环节产生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胡德怀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3202013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622*******2854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通海事局 |
本次南通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胡德怀,违法事实明确为涉事船舶配备的船员数量未达到对应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载明的定额标准,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32020137-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对涉事主体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整的罚款,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622*******2854,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1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通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醒各类内河航运相关主体严格落实船舶配员安全要求,筑牢内河航行安全底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胡德怀成立日期2009年3月3日,法定代表人胡德怀,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舟山市定海区城西菜场招议标摊位。
事件点评
本次南通海事局对涉事个人胡德怀作出5000元罚款,事由为船舶配员未达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定额要求,处罚严格依规执行。该公示明确内河船舶配员合规红线,警示航运相关主体严格落实配员标准,规避航行安全隐患与合规风险,保障内河航运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