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袁春华因涉及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海事管理法规作出,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船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袁春华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5040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622*******445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明确:被处罚人为袁春华,违法事实为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50406-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622*******4452,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1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是南京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公开相关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船员群体的文书规范意识,维护船舶航行与船员管理的合规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袁春华成立日期2012年1月4日,法定代表人袁春华,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仁寿县视高镇(钢铁)老君街102号。
综合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船员袁春华作出的3000元处罚,是针对未如实填写法定船舶船员文书的合规警示,严格契合《船员条例》相关要求。该处罚明确了船员岗位文书填报的合规红线,督促从业人员强化法定文书规范意识,对航运全链条合规运营起到正向引导作用。